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医学影像学系转专业学生考核方案

发布日期:2023-12-26

医学影像学系现有医学影像学专业和医学影像技术专业。为了规范本科生转专业工作,调动和激发学生的学习积极性、主动性,满足学生根据兴趣、专长选择专业的实际需求,确保转专业公平、公正、公开,根据《长治医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》(长医教字〔2021〕39号)的要求,结合本系实际情况,制定本考核方案。

一、考核小组

本系成立转专业考核小组,负责制定转专业考核方案并具体实施转专业相关工作。转专业考核小组组成如下:

组 长:系主任 系党总支书记

副组长:系副主任 系党总支副书记

成 员:综合办主任 分团委书记 辅导员

秘 书:教学科研科科长

二、转专业条件

1.转出本专业条件

符合《长治医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》(长医教字〔2021〕39号)规定的在校普通本科学生。

2.转入本专业条件

(1)转专业的学生符合《长治医学院本科学生转专业管理规定》(长医教字〔2021〕39号)的各项要求;

(2)对医学影像学专业或医学影像技术专业有基本的了解和兴趣。

三、转入本专业的考核要求

1.资格审查

学生申请及申请资格审查。学生提交书面申请及学生所在院系(部)意见,本系对申请人申请材料进行资格审查,并提出审查意见。

2.组织考核

(1)组织面试考核(主要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、心理素质、思想政治表现、科研兴趣和基本能力、职业道德、表述能力、专业认知和整体表现等);

(2)学生自我介绍(在原专业的学习、班级排名、学习基础、主要优势等情况,申请转入专业的目的、志向,对转入专业的了解情况,其他特长和能力等);

(3)考核小组成员进行现场提问,考察学生的知识、思维和语言表达能力,以及思想道德品质、学习态度等。

3.考核成绩

最终成绩=课程成绩(第一学期所有课程智育成绩)×40%+面试成绩×60%

4.提交拟转入学生名单

经医学影像学系党政联席会同意、部门网站公示考核成绩和拟接收学生名单无异议后,提交教务部。

5.公布名单

教务部对医学影像学系拟接受学生名单进行汇总,形成报告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,通过后将转专业结果校内公示,无异议后印发文件,与获准转专业学生名单一并下发医学影像学系、计划财务部、后勤保障部、学生工作部,各部门依据文件为学生办理相关手续。

医学影像学系

2023年12月21日

长治医学院医学影像学系 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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